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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北京音乐作品著作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蜜宝来源:公司宝原创2018-01-10 15:56:06

在当今的时代,原创作品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盗版抄袭现象也越来越严重。面对侵权事件,及时申请版权保护才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申请北京音乐作品著作权?申请北京音乐作品著作权要注意哪些问题?公司宝小编整理了“北京音乐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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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二、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可以不用事先取得许可或者不用支付报酬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四)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五)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者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如此使用即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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