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东莞作品著作权:小说拍成电视剧涉及哪些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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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品并不是由自己亲手写得,口述由他人代笔,这种作品可称之为代笔作品。不过,想要确定代笔著作权的话,在法律程序上比较麻烦的。那么,如何申请作品著作权?代笔著作权所有权归谁?公司宝小编整理了“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一、代笔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二)当事人同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因此提醒大家,以后您要是为谁操刀执笔,却又不想丢掉著作权的话,要注意和对方签订协议,明确著作权的归属。
二、单位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作者吗
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作者。但单位成为作者、其作品的创作仍然是公民,只是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单位作者应对作品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单位组织,提供资料创作的“大型辞书、教科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整体著作权归单位,但各部分的著作权归原作者,该各部分的法律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单位不负责任。
关于代笔作品著作权,相关司法解释中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认为由讲话人或报告人所有。实践中,就代笔作品的著作权,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小编建议若需要他人代笔的话,最好事先作出想要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