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又见知识产权:为什么要对专利进行保护?
近日,税务、公安、海关及人民银行四部门通力合作,历时半年,破获一起代号为“海啸1号”的案件。这是一起涉案企业众多、违法手段隐蔽、涉及地区较多、链条和环节复杂、由职业虚开团伙实施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案件共查处企业658户,涉案虚开金额超过500亿元,抓获64名犯罪嫌疑人。
深圳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17年初,在国内不少地方,连续有多家企业向税务和公安等部门反映,自己企业的海关进口缴款书(俗称“海关票”)的信息被盗用,其中不乏多个大型国有企业。
什么是海关进口缴款书呢?
它全称“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企业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后,海关开具给企业的缴税凭证,可以由进口货物的企业用作进项抵扣税款,最重要的是,一份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所以一旦被盗用抵扣,这意味着那些真正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将面临重大损失。
这样的情况在多地、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十分异常。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集中研判后,初步确定这些企业的海关票有21万份之多,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信息被全国1022户企业冒用抵扣,其中515户在深圳,占总数的一半,是作案重灾区。通过对这515户企业的调查发现,它们都是“非正常户”企业,实际经营地点和注册地点不符,是名符其实的“空壳企业”。
经过艰辛的多番侦查,专案组发现,这起虚开案件貌似是一件案子,实际上里面嵌套复杂、盘根错节,共查获10个犯罪团伙,包括以许某等人为首的2个兜售海关票团伙;以廖某、蔡某等人为首的7个虚开团伙和以陈某为首的1个虚开、骗税团伙。这些团伙组织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上下游团伙相互勾结作案,手法隐蔽多变,极其所能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稽核。
至于这些团伙是如何利用“空壳企业”大肆冒用抵扣、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以此获取暴利的呢?蜜宝就不赘述,详情戳 ☞深圳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对于涉及发票的违法行为,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有力打击虚开、骗税等不法行为,自201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
为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企业能享受国家的税收抵扣政策,同时保护国家税收利益,2018年,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还有持续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查大案、办铁案,形成虚开骗税一起打、上下游企业一起查的连动打击模式。
虚开发票大检查,北京税务在行动
虚开增值税发票引发的偷逃骗税给国家税收带来很大损失,一直是历年税务稽查的难点重点。
蜜宝再次提醒财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合理避税,守法经营,杜绝预警和稽查!!!
一但成为税务局的问题户,会被税务局严重关注,成为每次省市税务部门大检查和抽查的对象,后果很严重,不堪设想!!!
根据北京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朝阳国税局开展接受虚开发票风险核查工作》,北京税务已经行动!重点直指小规模企业,那么,小规模企业如何做好自查?
保障合法权益 依法依规开具和取得发票
为什么现在开始严查小规模企业了?
1、自从国家小规模企业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可以免征增值税以来,很多小企业都利用这个小漏洞,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的企业可以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和一般企业相比,有巨大的税率差,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违法犯罪的空间。
3、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劳务企业等都是因为取得进项发票有难度,所以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小规模企业的形式给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甚至成立小规模企业将其作为垃圾桶,不能取得进项的内容走小规模,然后让小规模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一般纳税人企业用来抵扣。
警 示
1、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对小规模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金税三期有多恐怖 ☞ 5月1日起,又双叒升级的金税三期将更加残暴,让所有老板 财务今夜无眠!
举个例子来税,一家小规模企业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然后追查这家企业的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这样税务是很容易看出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的!
2、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现在社会上有这些中介在给这些营业额小的企业当掮客,介绍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甚至有人还专门成立这样的企业,现在税务大开杀戒了!小心为好!
3、金税三期没有任何死角!
树大招风,的确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比小企业大很多,不代表小企业没有风险!金税三期现在在海量的纳税人信息里面找到高风险企业还是比较容易的。
重点:如何避免取得虚开发票
很多市场上的合法经营者,会在无意中取得虚开发票。因此会计人员需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建议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小窍门:纳税人可以利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核实交易对方的企业信息!
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1、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2、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3、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通过“12366发票查询平台”或其他官方查询平台,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5、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6、审查发票流、资金流、物流这“三流”是否一致,并对开票人和收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发货方和收货方做对应判断;
7、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