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10万,100万,1000万,一个亿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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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很多创业者还没有了解公司法人的种种责任,就已经当上了公司法人。不了解公司法人,对创业者来说是一件很不利的事情。那么,如何注册中山公司?注册中山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公司宝小编整理了“中山公司注册”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注册中山公司法人有哪些民事责任
第一种
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谨慎、勤勉、忠诚、保密等义务,而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即所在的企业/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第二种
法定代表人在表见代理情况下,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单位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范围的,符合《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的情形。此时,该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给本企业/公司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种
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企业/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一起向本企业/公司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第四种
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种
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